各市(县)区教育局、政府教育督导室,市学校管理中心,各有关民办学校:

          为推动我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我室制定了《无锡市小学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督导方案》),现印发给你们,希望各地政府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和本《督导方案》要求,切实加强对本地小学教育工作的领导,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保证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。

         各地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按照权限做好对本辖区小学(含民办小学)的督导评估工作。

         各有关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《督导方案》,把握要点,按时做好自评工作,确保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。

        《督导方案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原《无锡市普通小学、初中督导评估方案(修订稿)》废止。